作為變頻空調領導者,日立冷氣秉持誠信原則,提醒消費者:選購變頻冷氣一定要認清「額定能力」,才不會買到能力不足的機種。
變頻冷氣的發源地-日本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鏡。根據日本JIS規定:必需在型錄上標示額定能力及額定能力的EER(COP),而不能只標示最大/最小能力或最大/最小能力的EER(COP),以保護消費者權益。
在3C連鎖店或量販賣場購買時,要檢視商品標示牌與DM傳單上的冷氣能力。某日系品牌代理商在很多3C連鎖店或量販賣場陳列的變頻冷氣標示牌或所發行的DM傳單上,把最大能力標示為該機種的冷氣能力。例如:額定能力1720kcal/h的機種,冷氣能力標示2500kcal/h,超標45%;額定能力1550kcal/h機種標示為2500kcal/h,超標61%,可能誤導消費者,讓消費者多花費45%~61%的冤枉錢,買到的變頻冷氣又可能比定速冷氣耗電。(註:1kcal/h≒4BTU/h,正常狀況下,一坪約需500Kcal/h,大約等於2000BTU/h)
要判斷所購買的變頻冷氣沒有被誤導,這個動作不可少:檢視室外機的規格銘版!依據台灣CNS的規定,額定能力和EER(COP)必須標示在機體上的規格銘版,因此,消費者購買前、購買後最好核對規格銘版上所標示的「額定能力」與賣場的標示牌或所發行的DM傳單上的「冷氣能力」及EER(COP)是否一致,特別是幾個月前或去年所購買的變頻冷氣更應該用此方法檢視,務必要以規格銘版標示的「額定能力」為準,才能避免被誤導。
有誠信的廠商會在型錄上詳實標示額定能力的EER或COP(數值愈高愈省電)、額定能力(選擇冷氣大小的基準)…等產品資訊,而不是只標示最大/最小能力的EER或COP。如果只標示在使用說明書或機體的「規格銘版」,那麼消費者在買進冷氣機之前無法確實掌握到充分的消費資訊,很容易作成錯誤的選擇。